保险责任
1. 保险事故责任承担
租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,在符合保险规则理赔条件下,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:
保障 | 额度 | 保障范围 | 承租方责任 | 保险公司及 神州租车责任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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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损失 | 车辆实际价值 | 由于发生自然灾害(地震除外)、意外事故、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本身的损失 | 1500元 | 1500元以上的部分 | 按照保险规则,属于保险公司免赔/拒赔的部分由客户承担 |
由于发生自然灾害(地震除外)、意外事故、其他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报废 | 20% | 80% | |||
第三者责任 | 20万元 |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,导致第三者承受的损失 | 0 | 100% | |
车上人员责任(驾驶员) | 5万元 |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,导致驾驶员人身伤亡 | 0 | 100% | |
全车盗抢 | 车辆实际价值 | 全车被盗窃、被抢劫或被抢夺而造成的损失 | 20% | 80% | 免责部分条款有:1、行驶证、购置税证丢失,各扣除当时车辆折旧价的0.5%免赔责任;2、车匙丢失扣除当时车辆折旧价的5%免赔责任。 |
玻璃单独爆裂 | 新车原价 | 玻璃单独爆裂造成的损失 | 0 | 100% | |
自燃损失 | 新车原价 | 保险车辆由于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| 0 | 100% |
2. 尊享服务费
在您购买尊享服务后,可免除承担上表“车辆损失”中由客户承担的1500元费用,以及保险理赔范围外的轮胎损失。
3、以下费用不属于上述保险责任和尊享服务承担范围,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:
(1) 保险理赔范围外的,或因您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、理赔手续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;
(2) 因客户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费;
(3) 其他未列明应由神州租车、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。
理赔说明
1. 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,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,请您务必避免:
(1) 超过48小时报案;
(2) 饮酒后驾驶车辆;
(3) 无证驾驶车辆;
(4) 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;
(5) 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。
2. 如车辆不慎出险,请您注意人身安全,并立即致电神州租车24小时热线400-616-6666转3报案、收集理赔材料。齐全的理赔材料可以节省您的理赔等待时间:
(1) 在您还车并提交了齐全的理赔资料时,您不需要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,仅需:
a) 支付上表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由承租方承担的损失,以及保险责任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
(如您已经购买尊享服务,保险责任范围外的轮胎损失您可以免于承担);
b) 垫付第三方损失,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给您;(在您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,如第三方同意在
神州租车指定维修单位定损、维修,该费用将无需您垫付)
(2) 在您还车不能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时,请根据预估的车辆损失刷取最低1500元的维修押金,该押金将在您提交完材
料后的3天内发起退款(到账时间以各银行为准)。